人事处〔2023〕05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23号)要求,人事处现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老师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2/3学时,详见附件1。
人事处将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相关要求开展我校继续教育登记和学时认定,继续教育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6月20日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3年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由人事处前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统一核验一次性办理,请相关老师于6月15日前提交资料。
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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