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号)要求及学校职改领导小组2019年职称工作第一次会议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职称晋升人员
2.职称初次认定人员(博士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硕士毕业,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认定中级;硕士毕业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算1年,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认定中级。)
二、职数分配
正高按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的40%去尾数给予相应职数;副高给予3个职数;中级给予7个职数。
三、材料有效时间
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为2019年9月27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9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12日。由申报人所在院部统一报送至人事处404办公室。
五、材料要求
1.申报高级职称材料要求见附件《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档案袋可到人事处404领取。
2.申报中级认定提供如下材料
(1)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人事处提供)
(4)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初任专业技术呈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胶装)
上述复印件均要求申报人所在院部初审并签字盖章。
六、职称评审(认定)完成时间
2019年度学校职称评审(认定)完成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高级).doc
附件3: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中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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